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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理财

业务介绍

常见问题

 

1、基金专户(基金公司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型和投资范围是什么?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具备清晰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区分最终投向资产类别,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资产管理计划所属类别:   

(1)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固定收益类;

(2)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股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权益类;   

(3)投资于期货和衍生品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不低于资产 管理计划总资产 80%,且期货和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 20%的,为期货和衍生品类;   

(4)投资于债权类、股权类、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为混合类。  

 

2、基金专户和公募基金相比有哪些优势?

(1)产品精确定位:基金专户的产品设计从客户需求出发,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及其风险承受能力设计出相应的不同风险收益特征;   

(2)资产配置灵活:证监会对公募基金有仓位限制,而基金专户对于在投资策略、仓位方面的要求相对灵活;

(3)可追求绝对收益:公募基金通常采取市场指数为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超越基准的相对收益,而基金专户可通过灵活调整资产配置,严格控制风险,追求绝对回报;

(4)有效激励机制:业绩报酬的安排将资产管理人和资产委托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成为有效的激励机制。

    

3、管理费如何收取?是否要收取超额收益的业绩报酬?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产品结构等因素设定合理的管理费率。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与投资者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应当计入管理费。业绩报酬提取应当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收益分配和投资运作特征相匹配。业绩报酬应当从分红资金、退出资金或清算资金中提取,从分红资金中提取业绩报酬的频率不得超过每 6 个月一次,提取比例不得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