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对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司常年法律服务、产品法律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合法合规开展,公司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产品法律服务。
根据《基金法》规定,注册公开募集基金,基金管理人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依据法规修改基金合同、产品召开持有人大会/变更/延期、基金清算,要求产品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需聘请律师提供产品法律服务服务。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证券、基金业务经验。
(二)成立以来或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合伙企业,也可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事务所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
(三)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或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的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17:00止。
五、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上银基金采购:caigou@boscam.com.cn
联系人:俞老师(021-60232772)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