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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流程

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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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方案

 

上银基金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管理团队将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政策环境、目标客群的风险偏好等设定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总体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安排等,投资者应结合自身投资需求、风险承受意愿和能力等,选择相匹配的产品。

 

初始销售

 

确定初始募集期后,上银基金或其委托的代销机构可以开始销售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备案

 

初始募集期届满,符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条件的,上银基金将在募集金额缴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并于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备案。

 

投资运作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委托财产将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开始进入投资运作阶段。

 

持续服务

 

上银基金专户投资等团队将为投资者提供持续优质的专业服务。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定期将产品投资运作的情况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注:如将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规范有其他要求或变化的,上银基金有权按变化后的要求或新规执行,并更新本业务流程。